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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绵阳市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处非联席会议、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近期处非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相关要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理性投资意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行业主(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公司、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提升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树立科学的金融理念,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区域间处非宣传合作联动,积极融入川渝两地处非宣传长效协作机制。
三、宣传活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5月4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5日-5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市处非办会同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统筹指导,并适时开展督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及时向市处非办报送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宣传活动重点方面
(一)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主渠道作用。市委宣传部要协调绵阳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连续播放1个月非法集资宣传微视频和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协调绵阳日报等报刊刊登4期以上非法集资板块,协调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移动交通工具上每月定期集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的LED广告等。市经信委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向手机用户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各地至少选择1家当地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刊登、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结合当地实际的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各地要协调在本地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移动交通工具上集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的LED广告。积极发挥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渠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最大程度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科学城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六进”宣传。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公司、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宣传教育活动,切断非法集资在基层的传播链条。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约束,严禁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并引导其自觉充当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宣传员。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推动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进工厂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着力防范内部集资演变异化为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系统要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尤其是校园贷、现金贷等列入对大中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开展非法校园网贷以及高利贷风险提示,严防“网贷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业务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引导大中学生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科学的投资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常识教育进入社区、家庭、村组,以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化信息员、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培训发展基层宣传员队伍,深入一线防控非法集资风险。(责任部门: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科学城办事处)
(三)着力加强高发新发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电子商务”“购物返现”企业等涉嫌非法集资新发领域的宣传力度。工商部门要针对网络传销与非法集资交织等新形势开展宣传咨询教育活动。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代币发行融资交易、非法“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加强投资者教育,切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科学城办事处)
(四)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要充分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利用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通过经典案例警示等开展针对性宣传。基层司法机关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以及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法治认知。(责任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科学城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监)管职责,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行业领域风险特点,积极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处非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工作实效。宣传工作要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切实下沉宣传重心,大力推进处非宣传进机关、工厂、公司、家庭、社区、村组,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宣传活动月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整理活动情况并形成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市处非办。
(四)完善宣传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注重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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